1. 本作業悉依「金門縣公共自行車 K-Bike 租賃系統服務條款」 四、使用服務及騎乘注意事項及六、遺失物品之規定管理之。
  2. 消費者於 K-Bike 車輛、場站內拾得遺失物,可送交警方或服務中心,由服務人員點驗處理並定時公告官網供查詢。
  3. 消費者遺失物品時,可親臨、電洽、傳送電子郵件或官網查詢。確認遺失物後,可至服務中心領回物品。
  4. 遺失物品經公告招領六個月後仍無人認領時,本公司將依民法之遺失物相關規定處理。









物品類別物品特徵拾獲地點拾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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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城國民中學學生證A1-金城車站A2022/04/02
下午03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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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私立高中學生證A1-金城車站A2021/03/01
下午0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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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私立高中學生證A1-金城車站A2020/03/01
下午04:00